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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就中国对其钢铁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向WTO提出申诉
2010915,美国贸易代表柯克表示,美国已就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Grain-oriented flat-rolled electrical steel)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向世贸组织提出磋商申请。

20096月,应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取向电工钢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04月,商务部对取向电工钢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裁定——倾销幅度为7.8%64.8%,反补贴税率为11.7%44.6%

美方认为,中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裁定违反了世贸组织要求,尤其是GATT1994、《反补贴措施协定》以及《反倾销措施协定》。美方认为,中方发起双反调查缺乏足够证据;未能客观审查证据;且在其最终结论中未披露案件的“基本事实”;未能提供计算和法律结论方面的合理解释;调查程序不恰当;未能提供中国提交文件的机密摘要;美国联邦和各州并未获得反补贴调查立案的通知。

柯克表示,中方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征收关税已将美国钢铁产品的出口价提高了数百万美元,降低或阻碍了美国钢铁产品出口,“中国决不能滥用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其国内市场”。


发布时间:2010-10-21 00:00:00   浏览量:229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