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IMF)7月27日宣布完成与中国2010年第四条款(Article IV)的磋商。在最引人关注的汇率问题上,IMF此次措辞温和,不再用“严重低估”的字眼,而是强调一些执行董事(下称“执董”)认为人民币被低估,而另一些执董对此并不认同,多数执董认为更强劲的人民币有助于中国经济转型。
IMF在27日发布的报告中称,一些执董认为人民币汇率被低估,但另一些执董并不同意这一观点。他们认为人民币被低估的观点是基于对中国经常账户盈余的不准确估算。
“多数执董强调,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强势的人民币有利于中国将经济增长动力由出口型和投资依赖型转型为私人消费。迹象表明,中国在国际收支平衡方面的结构转变已经开始,反映出汇改已经起到了促进消费的作用。”报告中称。
IMF总裁卡恩近日表示,中国政府最近在人民币问题上采取的行动方向是正确的。他还表示,IMF并不认为全球失衡都是由汇率造成的,中国需要重估人民币,但全球经济失衡还有更多其他原因。
根据IMF的报告,2009年5月~2010年5月,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已经贬值了1.25%,同时实际有效汇率贬值0.1%。
IMF“第四条款”是其与成员国进行的双边磋商,一般为每年一次。IMF的工作团队会前往成员国收集相关经济和金融信息,并与该国官员探讨经济发展和政策的相关问题。在完成调查工作后,IMF将出具一份相关报告。
据悉,如果第四条款获得中国同意,含有IMF对人民币汇率和宏观刺激退出建议的报告全文,将在9月面世。
(信息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王珊珊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