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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外贸易预警点
【本期导读】本期统计了 5 月 WTO/TBT 通报发布情况,基于我国重
点出口产业筛选 5 项通报推荐企业进行评议,涉及巴西将逐步淘汰含汞
的紧凑型荧光灯等八类照明产品,欧盟拟豁免部分数字产品适用《网络
弹性法案》和拟修订化妆品法规中关于特定 CMR 物质的使用要求,印度
拟对链滑车、棘轮杠杆吊重机和通用无齿轮曳引机进行强制监管,瑞士
拟修订《化学产品风险减少条例》(ORRChem)。本期技术性贸易壁垒小
课堂对 JRC 报告《复杂经济学视角下欧盟汽车产业全球价值链分析》进
行了介绍,供相关行业、企业参考。
一、WTO/TBT 通报数据
2025 年 5 月,WTO 官网共计发 203 项 WTO/TBT 通报,相比 2024
年同期下降 28.3%;向 WTO 秘书处提交通报的 WTO 成员共计 43 名,
同比下降 8.5%。提交通报数量最多的 WTO 成员为美国,共 36 项,
提交通报数量前 11 位的 WTO 成员见图 1;通报内容主要聚焦农事产
品、机电产品、塑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钢铁及其制品等领域
(见图 2)。
图 1 2025 年 5 月向 WTO 秘书处提交通报数量前 11 位的 WTO 成员
图 2 2025 年 5 月 WTO/TBT 通报内容主要聚焦领域
在发布通报的 WTO 成员中,发达国家(地区)发布 60 项,约
占通报总数的 29.6%;发展中国家(地区)发布 85 项通报, 占比约
41.9%;最不发达国家(地区)发布 58 项,占比约 28.5%。
二、风险预警
(一)巴西拟逐步淘汰含汞的紧凑型荧光灯等八类照明产品
5 月 19 日,巴西通过 WTO 发布公告,提出将于 2025 年起逐步
淘汰含汞的紧凑型荧光灯等八类照明产品。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计划淘汰的产品
紧凑型荧光灯:带有基座集成镇流器的紧凑型荧光灯。
电磁镇流器:用于直管型荧光灯的电磁镇流器。
电子镇流器:为直管型、环形和紧凑型荧光灯提供交流电的电
子镇流器。
2.产品淘汰的时间节点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禁止制造和进口上述产品。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禁止制造商和进口商向国内市场销售上
述产品。
2026 年 12 月 31 日起:禁止分销商和零售商在国内销售上述产
品。
3.监管措施
自 2026 年 12 月 31 日起的 5 年内,巴西国家计量、质量和技
术研究院(INMETRO)将管控上述产品的巴西海关编码(NCMS),
以防止这些产品进口到巴西。
巴西此项公告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 7 月 15 日。公
告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onsulta-publica-n-
14-de-7-de-maio-de-2025-629497703
(二)欧盟拟豁免部分数字产品适用《网络弹性法案》
5 月 19 日,欧盟通过 WTO,提出法规(EU)168/2013(L 类车
辆型式认证)范围内的数字产品(如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轻便摩
托车等的电子控制系统)将豁免适用《网络弹性法案》。
豁免原因为 L 类车辆的网络安全要求已被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
会第 155 号法规(UN R155)覆盖,该法规已于 2024 年 6 月修订并
强制适用于 L 类车辆,UN R155 与《网络弹性法案》的保护水平相
当,避免重复监管。
欧盟该建议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 7 月 18 日。
建议草案原文: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
_03452_00_e.pdf
(三)欧盟拟修订化妆品法规中关于特定 CMR 物质的使用要

5 月 21 日,欧盟通过 WTO 提出拟修订化妆品法规((EC)
1223/2009)中关于特定 CMR 物质的使用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
下:
1.过硼酸盐类物质(Perboric Acid and Its Salts)​

分类:全部归类为 CMR 1B 类(致癌性 1B)。
调整:合并原附件 II 中分散的过硼酸盐条目(1397-1399)为
单一条目(1397),删除冗余条目(1398、1399),明确涵盖所有
过硼酸钠盐及衍生物。
2.银(Silver)​

分类:纳米银(粒径≥1nm 且<100nm)和微米银(粒径≥100nm
且<1mm)归类为 CMR 2 类(生殖毒性 2);粉末银(粒径≥1mm)归
类为 CMR2 类(生殖毒性 2)。
修订:附件 II(禁用物质)新增大块银和纳米银条目,删除原
银色颜料条目(1727);附件 III(限用物质)允许微米银(粒径
100nm-1mm)作为色素用于牙膏和漱口水,最大浓度 0.05%;附件
IV(允许色素)更新银色颜料条目,限定仅用于唇膏和眼影,最大
浓度 0.2%。
3.六氢-2-羟基苯甲酸酯(Hexyl Salicylate)​

分类:归类为 CMR2 类(生殖毒性 2)。
修订:附件 III 新增限用条目,允许用于:
牙膏和漱口水(0.05%);
醇基香水(2%);
其他驻留/淋洗类产品(0.3%-0.001%),但禁用于 3 岁以下儿
童产品。
4.邻苯基苯酚(Biphenyl-2-ol)及其钠盐​

分类:邻苯基苯酚(O-Phenylphenol)归类为 CMR2 类(致癌
性 2)。
修 订 : 附 件 V ( 防 腐 剂 ) 新 增 其 钠 盐 ( Sodium
o-
Phenylphenate)为允许防腐剂,与邻苯基苯酚共用浓度限制(淋
洗类产品 0.2%,驻留类产品 0.15%);禁止用于可能吸入暴露的产
品和口腔护理产品。
5.其他 CMR 物质​

根据欧盟 CLP 法规((EU)2024/2564),新增 14 种 CMR 物质
至附件 II(禁用清单),包括多壁碳纳米管、苯酚衍生物等。
欧盟此项修订草案的拟批准时间为 2026 年第一季度,拟生效
时间为在官方公报公布 20 日起。
欧盟此项修订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 7 月 20
日。法规草案原文: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
_0349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
_03493_01_e.pdf
(四)印度拟对链滑车、棘轮杠杆吊重机和通用无齿轮曳引
机进行强制监管
5 月 22 日,印度通过 WTO 通报了《链滑车、棘轮杠杆吊重机和
通用无齿轮曳引机质量控制令》草案,提出将对链滑车(Hand
Operated Chain Pulley Block ) 、 棘 轮 杠 杆 吊 重 机 ( Ratchet
Lever Hoist ) 和 通 用 无 齿 轮 曳 引 机 ( Universal Gearless
Pulling and Lifting Machine)进行强制监管和认证。认证所依
据的标准分别为 IS 3832:2005、IS 11340:2020 和 IS 5604:1984。
执行日期:(1)除小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质量控制令颁
布 6 个月之日起;(2)小型企业:质量控制令颁布 9 个月之日
起;(3)微型企业:质量控制令颁布 12 个月之日起。
印度此项法规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 7 月 21
日。法规草案原文: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IND/25
_03510_00_e.pdf
(五)瑞士拟修订《化学产品风险减少条例》(ORRChem)
5 月 28 日,瑞士通过 WTO 提出计划修订《化学产品风险减少条
例》(ORRChem)。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增附件与物质管控​

附件 2.19(电气设备绝缘气体)​

禁止新投放市场使用含六氟化硫(SF6)的电气设备(高压开关
设备等),除非满足密封性要求(年泄漏率<0.1%);
要求标注气体成分、重量及全球变暖潜能值(GWP)。
附件 1.5(空气稳定物质)​

限制氢氟烃(HFCs)和部分氢氟烯烃(HFOs)的使用,根据
GWP 值分阶段禁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禁 止 进 口 / 生 产 含 HFCs 的 制 冷 设 备
(GWP>2500);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禁 止 销 售 含 HFCs 的 家 用 冰 箱 / 冰 柜
(GWP>150);
2031 年 12 月 31 日 : 禁 止 使 用 HFCs 的 工 业 制 冷 设 备
(GWP>150)。
附件 1.1(POPs)​

新增对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全氟辛酸(PFOA)及其衍生
物的禁令,覆盖化妆品、纺织品、消防泡沫等。
2.塑料与化学品限制​

微塑料​

禁止销售含微塑料的洗涤剂、化妆品、肥料(2027 年起逐步实
施);
医疗器械、分析仪器等特定用途需标注微塑料信息。
氧化降解塑料​

全面禁止生产与销售氧化降解塑料制品。
多环芳烃(PAHs)​

限制轮胎和橡胶制品中苯并[a]芘等 8 种 PAHs 含量(2025 年
12 月 31 日生效)。
3.特殊产品管控​

木材与树脂制品​

限制砷、铅、镉、甲醛等有害物质释放量(2027 年 6 月前禁止
不符合标准产品)。
制冷剂与灭火剂​

禁止使用含 PFAS 的灭火泡沫(2025 年 12 月 31 日生效)。
逐步淘汰 HFCs 制冷剂,推广低 GWP 替代品(如 CO2、氨)。
瑞士该修订草案拟批准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该修订草案正处
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 7 月 27 日。修订草案原文: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CHE/25
_03576_00_f.pdf
若对上述法规草案有任何疑问和意见,可联系我工作站进行反
馈。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小课堂
JRC 报告《复杂经济学视角下欧盟汽车产业全球价值链分析》介绍
1
5 月 30 日,欧委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发布《复杂经济学视
角下欧盟汽车产业全球价值链分析》,利用大数据工具对贸易和投
入产出数据集进行分析,结合复杂经济学视角,分析了欧盟 27 国
的汽车价值链中的生产碎片化情况,评估与汽车零部件和汽车出口
相关的当前和潜在竞争力,并给出下一步的发展建议。
1 报告原文:https://publications.jrc.ec.europa.eu/repository/handle/JRC142111
现将报告内容摘要如下:
一、欧盟汽车产业的现状和挑战
汽车产业在欧洲一直具有战略意义,占欧洲制造业产出和就业
的很大份额。2013 年至 2023 年间,欧盟汽车公司的企业研发投资
稳步增长,使欧洲成为全球汽车创新的领导者。然而,欧盟汽车研
发投资的增长速度被世界其他地区(尤其是中国)赶超,这可能威
胁到欧盟在汽车领域的领导地位。尽管如此,欧盟仍然是全球汽车
研发投资的最大持有者。
随着竞争的加剧,欧盟汽车产业正在经历一场由向电动汽车转
变、数字化和消费者行为变化所驱动的深刻转型。为支持汽车的生
产和使用转型,欧盟采取了多项政策,如移动生态系统转型路径,
支持汽车、水上、铁路和自行车行业整个价值链的绿色和数字化转
型;《欧洲汽车工业行动计划》旨在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等
尽管欧洲在汽车产业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但仍面临严峻挑战。
电动汽车的兴起以及中国在电动汽车专用中间产品(如电池)的生
产和出口中占据主导地位,阻碍了欧盟汽车产业的转型。因此,希
望欧洲政策制定者支持欧洲汽车企业竞争力的呼声越来越高。
本文利用大数据工具对贸易和投入产出数据集进行分析,结合
复杂经济学视角,分析了欧盟 27 国汽车价值链中的生产碎片化情
况,评估与汽车零部件和汽车出口相关的当前和潜在竞争力。
二、主要观点
欧盟汽车价值链存在较严重的外部依赖。欧盟汽车价值链对来
自中国等外部投入的依赖日益增加,尤其是锂离子电池等对行业脱
碳至关重要的中间投入。中国在向欧盟汽车产业供应中间投入品方
面占据主导地位,而从英国和日本的进口量则在下降。
捷克、意大利、波兰和法国在汽车产业出口方面具有更强的比
较优势。整体上欧盟在汽车特定投入品的供应方面仍具竞争力,
但、其中,捷克、意大利、波兰和法国最有可能通过增强其在汽车
出口中的比较优势来加强其地位,尤其是在发动机、金属和橡胶部
件等领域。
欧洲对外部电池供应商的依赖日益增加。在电池贸易方面,中
国在锂离子电池出口方面占据主导地位,而欧盟 27 国对进口电池
的依赖度上升,特别是在锂离子电池方面。
三、发展建议
提升关键汽车投入品的竞争力。为了维持欧盟在全球汽车生产
中的地位,欧盟必须增强在电动汽车价值链中的关键投入品(尤其
是电池)的竞争力,包括寻找锂离子电池的替代品,并在欧盟内适
合的生态系统中扩大新型电池的工业生产能力。
加强电池生产能力和资源保障。鉴于电动车供应链的战略重要
性,政策制定者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来增强欧洲在电池制造中
的地位,并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依赖。加强国内电池生产能力以及
确保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对于确保欧盟在电动车市场的长期竞争力至
关重要。
发布时间:2025-06-06 00:00:00   浏览量:346   [关闭窗口]